Q1 個資法什麼時候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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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4月27日三讀通過個資法後,法務部會先用6~8個月完成施行細則,再呈報給行政院審核,審核時間約1~2個月。法務部預估在總統公布後1年內,完成施行細則的作業流程,再由行政院決定正式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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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個資法管轄哪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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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管轄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和利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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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個資法保護哪些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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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個資法規範了企業必須保護的個人資料類型,包括了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以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出個人的資料都屬於個資法的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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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是不是只有5千筆以上的個資才會適用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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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要有1筆個資就會受到個資法規範。5千筆限制只是法案討論過程中,參考日本個資法的說法,後來未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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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個資法是不是不管紙本上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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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論是電腦中的數位資料,或者是寫在紙張上的個人資料,全都適用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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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網路暱稱或Email屬於個資法規範的個人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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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網路暱稱不易識別出其代表的個人,所以,不會受到個資法規範。至於Email則有可能識別出個人,法務部會請主管機關NCC提供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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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如果個人資料中部分內容模糊,例如身分證號中有4個數字模糊,是否還會受到個資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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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部分模糊的個人資料,由於一般人無法輕易識別,等同失去識別力,因此,這類資料就不適用個資法。但若和其他個資搭配後具有識別力,仍舊需要受到個資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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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是不是只有企業才需要遵守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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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論是自然人(也就是一般人),法人(企業)或其他團體都需要遵守個資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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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其他團體如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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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3個人以上所組成的團體,或者團體可以有一位代表人或主席,就是一個團體。不論哪一種團體都要遵守個資法。換句話說,你和三五好友組成一個球隊,球隊所蒐集的個人保險資料、通訊資料,都要遵守個資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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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在國外蒐集個資是否要遵守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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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在國內外,只要對中華民國的國民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都適用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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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個資法保障了哪些個人的個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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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對於他的個人資料可以請求閱覽或查詢、請求提供複製本、請求更正或補充、請求停止蒐集、停止處理或利用,最後還可以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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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企業是否可以拒絕個人提出的個資處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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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三種情況下,企業可拒絕個人的請求,包括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妨害蒐集機關或第三人重大利益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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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企業必須多快回應個人提出的個資處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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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個人要求查詢、瀏覽或複製的請求,企業必須在15天內決定是否同意,若要拒絕得書面說明理由,最多可再延長15天。若是請求補充或更正,則可在30天內答覆,最多再延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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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 若個人要求企業刪除個人資料,但另有法律規定要求企業保存,企業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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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其他法律規定,就可以拒絕個人的刪除請求。個資法規定,企業可依其他法律的規定或法定義務來蒐集、處理和利用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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